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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两会快讯】今日头条:全国人大代表陆亚萍:直播带货有四大问题,建议加强管理
(发布时间2021-03-05 14:38:48 )

目前“直播带货”已成为我国电商平台重要的增长点。但近段时间,直播带货“翻车”现象频现:有的直播间货物售出后不让换;有的直播间里互动粉丝是虚假的机器人……去年6·18电商大促之后,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《“6·18”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》显示,促销活动期间共收集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超过11万条。今年两会,如何加强对直播的监管,促进直播健康发展,受到众多全国人大代表关注。

 

全国人大代表、江苏亚萍集团董事长陆亚萍表示,“直播带货”这种全新的销售模式的确“吸粉”迅猛,短平快的形式推动了销售成交率,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,从业人员良莠不齐,产品来源渠道不正等不可避免出现了不规范的行为,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。

 

据陆亚萍调研发现,目前直播带货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四方面:一是不少商品的信息标示不清不全,或者对商品自身特点避重就轻,人为夸大、名不符实,直接误导“粉丝”;二是不少产品的质量令人担忧,低价格低品质暴露的产品来源渠道等问题令人担忧;三是直播平台适用自身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并不能完全令人信服,审核机制和惩戒手段缺乏严谨;四是在直播带货中当消费者权益受侵时,市场监管部门如何为消费者快速维权,会遭遇多种障碍,增加维权的难度。

 

为更好地规范“直播带货”的网络消费环境,陆亚萍建议网络监管和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主动关注此类现象,进一步加强管理。具体而言,建议采取三大举措:

 

一是继续加大对“直播带货”电商平台监管工作,改进和完善系统监测功能,严令从业人员严格执行行业规范。职能监管部门进行审查备案之时要加强准入审核、从业指导,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认真落实平台主体责任,提升平台治理的有效性。

 

二是督促直播平台主动承担起对“带货主播”的管理职能,加强科学监控和内部审核,要求主播对产品的描述要尊重事实,对商品标示不清、故意遮挡商品重要信息、不说明来源和瑕疵的商品不得在直播中推荐,违者进行相应惩戒,严重违反行业规范的不得迈进直播门槛。

 

 

三是深入开展以打击假冒伪劣,鼓励诚信经营为重点的电商平台专项治理,着力推进相关专项行动部署在直播电商领域的落实,督促电商平台完善商品质量管控和内部治理机制。

 

文/国际商报记者 吴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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